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已于12月1日正式開始,但近期有市民卻收到了因為錯誤填報個稅附加扣除產生的補繳稅款及滯納金。這些錯誤填報的滯納金追溯時間最早可追溯到2020年度。例如,武漢市民趙士在今年五月份完了個人匯算清繳,然而上個月卻收到了通知,稱填報了2022年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存在錯誤,需要補繳三百多元的稅款差額,并承擔23元的應征滯納金。趙士經與主管稅務機關相關人士通后才發現錯誤填報的原因:“我看到自己的教師資格在國家職業目錄里,就在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里填寫了申報信息,現在才知道要拿到證書才算數。”趙士并非個例,近期有部分市民被通知補繳稅款,并表示被收取了一筆滯納金。造“超額”填報錯誤的原因也有多種,不僅包括趙士這種弄錯了繼續教育證書的生效時點,還有因為與他人共同填報專項附加扣除超比例的況,比如姐妹倆在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都填寫了100%的比例。

近期稅務機關針對納稅人專項附加扣除進行大數據分析,發現錯誤填報尤其是“超額”填報的況,會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提醒納稅人自查。稅務相關人士指出,當收到通知時,可能是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金額與其他納稅人的填報金額合計超過了規定標準,請及時查看填報信息,按要求補繳稅款及滯納金,同時準確修改專項附加扣除申報況,避免再次出錯。

個稅滯納金是一種罰款,按天加收,如果補繳金額高,拖欠時間長,滯納金也可能高達近萬元。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一些市民對滯納金提出異議,質疑當時審核通過后再來追討是否合理,是否可以通豁免。稅務相關人士表示:“個稅滯納金不能直接免除,有問題可以采取行政復議等方式來解決。”另外,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況納個人信用管理,不按規定補繳差額稅款和滯納金將會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如果確認填報錯誤,需要進行以下作來糾正:第一步,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點擊【我要辦稅】。第二步,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廢】。第三步,找到要修改(作廢)的年份和信息。第四步,核對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正確,如果有誤,點擊修改或作廢。其中,“修改”表示修改設置扣除比例,需要確保與共同填報人合計填報比例不超過100%;“作廢”表示本人相關年度不再該專項附加扣除,由共同填報人。第五步,若填報金額合計超過規定標準,點擊【修改設置扣除比例】。第六步,選擇正確的扣除比例,點擊【確認修改】。第七步,完專項附加扣除的修改或作廢后,如果涉及以前年度匯算數據更正,系統會彈出更正年度匯算的提示,點擊【去查看】。第八步,進“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申報)”界面,選擇對應年度。第九步,進“申報記錄詳”界面,點擊【更正】并完對應年度匯算更正申報。第十步,進“標準申報”界面,連續點擊【下一步】,直至出現“提示”,點擊【繼續】完申報,如果更正后涉及補繳稅款及滯納金,應同步補繳稅款及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