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工作已于12月1日正式開始,然而近期一些市民卻收到了因為錯誤填報個稅附加扣除而產生的補繳稅款及滯納金通知。這些錯誤填報的滯納金追溯時間最早可到2020年度。

武漢市民趙士是其中之一,在今年五月份完了個人匯算清繳,但上個月收到稅務機關的短信通知,稱在2022年的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存在填報錯誤,需要補繳差額稅款和23元的滯納金。趙士與稅務機關通后發現,將自己的教師資格填寫在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中,但并不符合規定,必須獲得證書后才能該扣除。

士并非個例,近期有一些市民也收到了補繳稅款及滯納金的通知。造這些錯誤填報的原因有很多,不僅包括趙士這種弄錯了繼續教育證書生效時點的況,還有一些人與他人共同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時超過了規定比例的況,比如姐妹倆都將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填寫為100%。

稅務機關近期對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了大數據分析,發現錯誤填報尤其是超額填報的況,并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提醒納稅人自查。稅務相關人士指出,當收到通知時,可能是納稅人填報金額與其他納稅人填報金額合計超過了規定標準,因此應及時核對填報信息,并按要求補繳稅款及滯納金,同時準確修改專項附加扣除申報況,以避免再次出錯。

個人所得稅滯納金是一種按天加收的罰款,如果補繳金額高或拖欠時間長,滯納金可能高達近萬元。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如果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繳稅款,稅務機關在三年可以追征稅款和滯納金;在特殊況下,追征期限可以延長到五年。一些市民對滯納金提出異議,認為在審核通過后再來追討并收取滯納金是否合理,是否可以通豁免。稅務相關人士表示,個人所得稅滯納金不能直接免除,但問題可以通過行政復議等方式解決。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況會納個人信用管理,如果不按規定補繳差額稅款和滯納金,將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如果確認填報錯誤,納稅人應該如何進行作和糾正呢?首先,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點擊“我要辦稅”。然后,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廢”,找到要修改或作廢的年份和信息。核對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正確,如果有誤,點擊修改或作廢。如果填報金額合計超過規定標準,點擊“修改設置扣除比例”,選擇正確的扣除比例,并確認修改。完專項附加扣除的修改或作廢后,如果涉及以前年度的匯算數據更正,系統會提示進行更正。進“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申報)”界面,選擇對應年度,然后進“申報記錄詳”界面,點擊“更正”并完對應年度的匯算更正申報。最后,在“標準申報”界面,連續點擊“下一步”,直至出現“提示”,點擊“繼續”完申報。如果更正后需要補繳稅款及滯納金,也應同時進行補繳。

來源:長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