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已于12月1日正式開始,但近期有市民因為錯誤填報個稅附加扣除而收到了補繳稅款及滯納金的通知。這些錯誤填報的滯納金追溯時間最早可到2020年度。趙士是其中一位影響的市民,在今年五月份完了個人匯算清繳,卻在上個月收到稅務機關通知稱填報了錯誤的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需要補繳稅款差額和滯納金。趙士表示自己填報錯誤是因為誤以為只要在國家職業目錄中有教師資格就可以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事實上需要持有教師資格證書才能申報。

近期不僅有趙士這樣的個例,還有很多市民收到了補繳稅款通知和相應的滯納金。填報錯誤的原因多種多樣,除了類似趙士這樣弄錯了資格證書生效時點的況,還有因為與他人共同填報專項附加扣除超比例的況,比如姐妹倆都填寫了100%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比例。

稅務機關近期對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了大數據分析,發現錯誤填報尤其是“超額”填報的況,并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提醒納稅人自查。稅務相關人士指出,納稅人收到通知后,可能是因為其填報金額與其他納稅人的填報金額合計超過了規定標準,因此需要及時查看填報信息,按要求補繳稅款及滯納金,并準確修改專項附加扣除申報況,避免再次出錯。

個人所得稅滯納金是一種按天加收的罰款。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追征稅款和滯納金,對于特殊況,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一些市民對于滯納金的征收提出了異議,認為當初審核通過后再來追討并收取滯納金是否合理,是否可以通豁免。稅務相關人士表示,個人所得稅滯納金不能直接免除,但可以通過行政復議等方式解決。

此外,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況會納個人信用管理,如果不按規定補繳稅款和滯納金,將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對于確認填報錯誤的納稅人,可以通過以下步驟進行糾正作:首先,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點擊【我要辦稅】;其次,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廢】;然后,找到要修改(作廢)的年份和信息;核對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正確,如果有誤,點擊修改或作廢;如果填報金額合計超過規定標準,點擊【修改設置扣除比例】;選擇正確的扣除比例,點擊【確認修改】,即可完修改;完專項附加扣除的修改或作廢后,如果涉及以前年度匯算數據更正,系統會提示進行更正年度匯算;進“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申報)”界面,選擇對應年度;進“申報記錄詳”界面,點擊【更正】并完對應年度匯算更正申報;最后,在“標準申報”界面連續點擊【下一步】,直至出現“提示”,點擊【繼續】完申報,如果更正后涉及補繳稅款及滯納金的,應同時補繳稅款及滯納金。

來源:新甘肅客戶端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