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已于12月1日正式開始,但近期有市民收到了因為錯誤填報個稅附加扣除產生的補繳稅款及滯納金。這些錯誤填報導致的補繳稅款和滯納金追溯時間最早可到2020年度。武漢市民趙士就是其中之一,在今年五月份完了個人匯算清繳,但上個月被通知填報存在錯誤,還產生了一筆滯納金。趙士表示,在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中填寫了申報信息,原因是看到自己的教師資格在國家職業目錄中,以為可以該扣除,但現在才知道需要拿到證書才算數。

士的況并非個例,近期有部分市民被通知補繳稅款,并紛紛表示被收取了一筆滯納金。造這種超額填報錯誤的原因有多種,不僅包括趙士這種弄錯了繼續教育證書的生效時點,還有因為與他人共同填報專項附加扣除超比例的況,比如姐妹倆在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中都填寫了100%的比例。

稅務機關針對納稅人專項附加扣除進行大數據分析,發現錯誤填報尤其是超額填報的況,會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提醒納稅人自查。稅務相關人士指出,當收到通知時,可能是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金額與其他納稅人的填報金額合計超過了規定標準,請及時查看填報信息,按要求補繳稅款及滯納金,同時準確修改專項附加扣除申報況,避免再次出錯。

需要注意的是,個稅滯納金是一種罰款,按天加收,如果補繳金額高,拖欠時間長,滯納金也可能高達近萬元。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一些市民對滯納金提出異議,認為當時審核通過后再來追討并收取滯納金是否合理。稅務相關人士表示,個稅滯納金不能直接免除,有問題可以采取行政復議等方式來解決。

此外,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況納個人信用管理,如果不按規定補繳差額稅款和滯納金,會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對于確認填報錯誤的納稅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作和糾正:

1. 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點擊【我要辦稅】。

2. 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廢】。

3. 找到要修改(作廢)的年份和信息。

4. 核對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正確,如果有誤,點擊修改或作廢。

5. 如果填報金額合計超過規定標準,點擊【修改設置扣除比例】。

6. 選擇正確的扣除比例,點擊【確認修改】,完修改。

7. 完專項附加扣除的修改或作廢后,如果涉及以前年度匯算數據更正,系統會彈出更正年度匯算的提示,點擊【去查看】。

8. 進“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申報)”界面,選擇對應年度。

9. 進“申報記錄詳”界面,點擊【更正】并完對應年度匯算更正申報。

10. 進“標準申報”界面,連續點擊【下一步】,直至出現“提示”,點擊【繼續】完申報。如果更正后涉及補繳稅款及滯納金,應同步補繳稅款及滯納金。

以上是針對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錯誤的作和糾正方法。納稅人在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檢查填報信息,并按要求補繳稅款及滯納金,避免對個人信用產生不良影響。同時,要注意填報時的準確,避免再次出現錯誤填報的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