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已于12月1日正式開始,但近期有市民卻收到了因為錯誤填報個稅附加扣除產生的補繳稅款及滯納金。補繳稅款和滯納金的追溯時間最早可到2020年度,對一些市民來說,這是一個意外之外的財務負擔。

武漢市民趙士在今年五月份完了個人匯算清繳,然而上個月收到主管稅務機關的短信通知,發現在2022年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中存在錯誤填報,導致需要補繳三百多元的稅款差額和23元的應征滯納金。趙士找到錯誤填報的原因是因為在沒有拿到教師資格證書的況下填寫了申報信息,現在才明白需要有證書才能該扣除。

士并不是個例,近期有部分市民也收到通知要補繳稅款并支付滯納金。導致填報錯誤的原因多種多樣,不僅包括趙士這種填報時機錯誤的況,還有因為與他人共同填報專項附加扣除超比例的況。例如,姐妹倆在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中都填寫了100%的比例。

稅務機關針對納稅人專項附加扣除進行大數據分析后發現,錯誤填報尤其是超額填報的況較為普遍,他們會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提醒納稅人自查。稅務相關人士指出,當收到通知時,可能是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金額與其他納稅人的填報金額合計超過了規定標準,請及時查看填報信息,按要求補繳稅款及滯納金,同時準確修改專項附加扣除申報況,避免再次出錯。

需要注意的是,個稅滯納金是一種罰款,按天加收。如果補繳金額較高,拖欠時間較長,滯納金可能高達近萬元。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稅務機關在三年可以追征稅款和滯納金;在特殊況下,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此,一些市民提出異議,認為既然錯誤被查出來,他們愿意多退的錢,但是審核通過后再追討并收取滯納金是否合理?稅務相關人士表示個稅滯納金不能直接免除,但問題可以通過行政復議等方式解決。

此外,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況納個人信用管理,這意味著如果不按規定補繳差額稅款和滯納金,將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如果確認填報錯誤,應該如何作糾正呢?首先,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點擊“我要辦稅”;然后,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廢”;接著,找到要修改(作廢)的年份和信息;核對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正確,如果有誤,點擊修改或作廢。如果填報金額合計超過規定標準,點擊“修改設置扣除比例”。選擇正確的扣除比例,點擊確認修改,就完了修改。完專項附加扣除的修改或作廢后,如果涉及以前年度匯算數據更正,系統會彈出更正年度匯算的提示。進“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申報)”界面,選擇對應年度,點擊“更正”并完對應年度匯算更正申報。最后,進“標準申報”界面,連續點擊下一步,直至出現提示,點擊繼續完申報。如果更正后涉及補繳稅款及滯納金,應當同時補繳稅款及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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