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在湖北省荊州市南坪鎮接記者采訪時,表示自己在2012年購買的保險中包括重癥險和醫療險,每年需繳納5700元保費。然而,當兒患上重癥再生障礙時,保險公司卻拒絕理賠。陳士回憶起當時,兒出生后一直不好,于是購買了重疾險和醫療險。2018年,兒被診斷出患有重癥再生障礙,提出申請理賠,卻遭到拒絕。

2012年,陳士在當地醫院生下兒,醫生診斷出黃疸。雖然醫生說是普通黃疸,但陳士一直對兒的健康到擔憂。2018年,兒出現小板減況,被診斷為急支氣管炎。醫生開了藥,但陳士擔心兒的醫療費用。在親戚的介紹下,陳士了解到人保險可以保障兒,于是決定購買。

士前往保險公司了解保險產品,工作人員介紹了一種新型產品“長星”,包括重疾險和醫療險,每年保費5700元。陳士在家人商量后購買了該保險,認為有了保障兒的。然而,當兒被診斷患有重癥再生障礙時,保險公司卻拒絕理賠。

在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后,陳士找到記者求助,希能夠維護自己的權益。經過律師團的全面分析和準備充足的證據后,陳士再次申請上訴。在法院的審判下,最終判決保險公司需向陳士理賠15萬元,并承擔兩次審訊費用。

這則故事告訴我們,在購買任何類型的保險時,都要仔細查看注意事項,以免因疏忽而卷理賠紛爭中。同時也強調了法律的公正,只要有足夠的證據和合理的理由,就有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