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員工冒充業務員騙取保險費,投保人十年未收到保單。王某每年按時繳納保險費,但卻無法理賠,他要求至退還保險費。然而,當保險公司要求他提供保單作為退費憑證時,王某才發現他整整十年里竟然沒有收到過一張保險單據。

這起事件的始作俑者是已經離職的保險公司員工李某。謊稱自己是“特約業務員”,以代辦、代繳保險費的名義騙取王某的保險費長達7年,導致王某無法理賠。經山東省莘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并罰金1萬元。

李某原是某保險公司的一名業務員,2009年8月,說服鄰居王某在保險公司為妻子購買了一份重大疾病險。據保險公司的規定,王某需要連續繳納10年保險費,每年1萬余元。由于李某答應幫忙辦理保險費繳納和續保手續,王某每年都準時將保險費,但從未收到過保單。2012年3月,李某辭職離開保險公司并跳槽至其他公司工作。然而,仍以“特約業務員”的份聯系王某,并繼續騙取他的保險費。

王某的保險費解決了李某的經濟困難,但李某開始擔心保單失效的問題。然而,在工作手冊中發現,保費斷繳后保單并不會立即失效,只要在斷繳后的60天補繳完畢,仍可以保險。由于無法及時補繳保險費,王某的保單在2012年就已經失效了。

2020年,王某的妻子患上重疾,他聯系李某申請保險理賠。然而,李某只能以各種借口推,并稱保險公司統計有誤,無法報銷。王某質疑后,向保險公司咨詢,才得知他的保險費只繳納了三年,保單早在七年前就已經失效了。王某要求退還保險費,卻發現自己整整十年沒有收到過一張保險單據,而李某已經不知所蹤。

王某于2022年報案,李某被移送至莘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經過耐心釋法說理和思想疏導,李某最終認罪認罰,并向王某退還了保險費7萬元。莘縣檢察院以李某涉嫌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法院對其判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并罰金1萬元。

針對此案以及保險行業中存在的問題,莘縣檢察院向轄區的保險公司發出了檢察建議,督促其加強風險防范和從業人員管理,完善職業培訓系。到檢察建議的影響,涉案保險公司立即進行了全面梳理,并及時堵住了監管

這起事件揭示了保險公司對業務員的約束與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導致一些保險從業人員有機可乘。保險業對社會穩定和民生保障有重要作用,因此需要加強監管,確保投保人的權益得到保障。希檢察機關繼續關注行業監管問題,發揮檢察職能,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為實現中國式現代化做出更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