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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將討論企業稅前扣除中利息支出的發票要求以及其他支出的稅前扣除規定。最近的一個案例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判決書摘要顯示企業在利息支出方面未取得合法有效憑據,導致無法稅前扣除。這個案例的判決引用了最新的文件《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利息支出必須取得發票才能進行稅前扣除。

據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劉寶柱的解釋,企業支付給銀行的利息支出應取得發票,否則無法稅前扣除。這意味著在進行利息支出時,企業必須確保取得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將無法稅前扣除的優惠政策。

除了利息支出外,還有一些公司日常支出是不需要取得發票就可以進行稅前扣除的。首先是支付個人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只需要取得個人開的收款憑證即可進行稅前扣除。其次是部用貨幣發放的職工福利費支出,這種支出不需要取得員工開的發票,而是需要附上公司決定的相關文件、現金付款清單和銀行轉賬憑證以及福利費發放名冊等。

此外,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違約金支出也可以進行稅前扣除,但需要憑雙方簽訂的協議、賠償協議、收款方開的收據或者法院判決書等作為憑證。

那麼,除了這些不需要發票就可以進行稅前扣除的支出外,還有哪些支出是一定要取得發票才可以進行稅前扣除的呢?據國家稅務總局的公告,共有12種支出必須要取得發票才能進行稅前扣除。這些支出包括銀行收取的各類費用、支付的利息費用、企業支出的票據現費、單位微信賬號和支付寶賬號的手續費、單位POS機手續費、飛機等退票費和手續費、火車票退票費和手續費、單位車的ETC過路過橋費、單位支付的財產商業保險費、單位支付的通信費用、單位購買補充耕地指標、單位支付拍賣行的手續費或傭金收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支出必須要取得發票才能進行稅前扣除,一般納稅人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而且對于某些支出,建議取得普通發票以確保稅前扣除的合規

總結起來,利息支出必須取得發票才能進行稅前扣除,而其他一些支出則可以在不取得發票的況下進行稅前扣除。然而,對于那些必須要取得發票才能進行稅前扣除的支出,企業必須確保遵守相關規定,以降低稅收風險。同時,企業也應該關注國家稅務總局的政策解答,以確保稅前扣除的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