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于11月24日發布了《代理記賬基礎工作規范(試行)》和《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代理記賬工作的意見》,以規范代理記賬行業。據新政,代理記賬機構需要全面了解委托人的基本況,并初步調查其經營管理狀況,查詢相關政務網站公開信息并與委托人商議約定事項,全面評估業務風險后確定是否承接業務。此外,代理記賬機構還需要審核和監督收到的原始憑證,并通過提供專業培訓、加強職業道德教育等方式確保從業人員備專業勝任能力。另外,代理記賬機構也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并鼓勵地方為中小微企業購買代理記賬服務,以規范中小微企業會計行為,提升會計信息質量。該規范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財政部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國現有取得行政許可的代理記賬機構超過10萬家,從業人員超過30萬人。隨著行業迅速發展,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執業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逐漸顯現,導致代理記賬象不斷。代理記賬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會計水平不夠、對企業業務不悉以及代理記賬不能速。因此,財政部的規范新政的發布是必要的。

個人代理記賬也屬于違法,必須是依法設立的企業才能從事代理記賬業務。代理記賬必須取得《營業執照》和《代理記賬許可證》,并且對記賬人員、代理機構部管理等都有嚴格的要求。

在選擇代理記賬公司時,除了要看價格,還要考慮辦公環境、設備、財務制度、人員配置、專業和素質等方面,以確保選擇到專業可靠的代理記賬公司。因此,財政部的新規范將有助于提升代理記賬行業的整服務質量和規范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