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于11月4日聯合發布了《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對個人養老金的參加流程、資金賬戶管理、機構與產品管理、信息披、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定。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賈江介紹,個人養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在中國境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者,都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據新實施辦法,參加個人養老金的人需要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口或者商業銀行渠道,在信息平臺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之后,參與人需要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開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辦法規定,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額度上限為12000元。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封閉運行,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能力、出國(境)定居、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形,可以領取個人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的發布標志著我國已初步構建起以基本養老保險為基礎、以企業(職業)年金為補充、與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相銜接的“三支柱”養老保險系。其中,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堅持全覆蓋、保基本。截至2020年底,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4.56億人,積累基金達到4.83萬億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5.42億人,積累基金為9759億元。第二支柱是企業(職業)年金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完全積累,市場化運營。截至2020年底,全國參加企業(職業)年金的人數為6953萬人,積累基金達到3.6萬億元。第三支柱即個人養老金制度。

為了更好地理解個人養老金制度,以下是四個關鍵問題的解答:

1. 關于繳費水平: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系發展況等因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適時調整繳費上限。

2. 稅收政策:國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并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

3. 個人養老金投資: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資金可以用于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安全、穩定、規范的金融產品,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偏好。參與個人養老金運行的金融機構和金融產品由相關金融監管部門確定,并通過信息平臺和金融行業平臺向社會發布。

4. 個人養老金領取: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能力、出國(境)定居,或者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形后,經信息平臺核驗領取條件,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領取個人養老金。領取時,個人養老金會從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轉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參加人死亡后,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中的資產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