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云南省電解鋁企業將按照國家規定的分檔、加價標準執行用電階梯電價標準。同時,嚴對電解鋁行業實施任何優惠電價政策。

為了發揮電價杠桿作用,降低碳排放強度,推電解鋁行業的綠低碳發展,《通知》明確指出,云南范圍已經實施和組織的對電解鋁行業的優惠電價政策將立即取消。自2021年9月1日起,電解鋁企業的用電價格將不再按照“水電鋁材一化發展專項用電方案”等價格機制實施,而是依法依規通過電力市場化易方式形

據《通知》,對電解鋁企業將分檔設置階梯電價,即按照鋁綜合流電耗對電解鋁行業的階梯電價進行分檔,分檔標準為每噸13650千瓦時。如果電解鋁企業的鋁綜合流電耗不高于分檔標準,鋁生產用電量不會加價;而如果超過分檔標準,每超過20千瓦時,鋁生產用電量每千瓦時將加價0.01元,不足20千瓦時的按照20千瓦時計算。同時,分檔標準也將穩步調整。自2023年起,分檔標準將調整為鋁綜合流電耗每噸13450千瓦時(不含硫電耗);自2025年起,分檔標準將調整為鋁綜合流電耗每噸13300千瓦時(不含硫電耗)。

《通知》還鼓勵電解鋁企業提高風電、伏發電等非水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水平,減化石能源的消耗。如果電解鋁企業消耗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電量在全部用電量中的占比超過15%,且不小于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激勵值,那麼每增加1個百分點,階梯電價加價標準將相應降低1%。

云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要求各州(市)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嚴出臺任何優惠電價政策,并全面清理并取消各種形式的優惠電價政策和措施。這一舉措旨在促進電解鋁行業綠低碳發展,為云南省的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