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的行政罰信息公開表,中郵人壽保險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郵人壽)因未經批準變更公司營業場所等違規行為,被罰款147萬元。同時,該公司的4名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款34萬元。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作出了相應的行政罰決定。其中,中郵人壽被警告并罰款147萬元,周奕琛被警告并罰款10萬元,黃族勝被警告并罰款8萬元,楊華被警告并罰款8萬元,粟嫵蕾被警告并罰款8萬元。這一罰決定的日期為2023年11月22日。這些罰的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相關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