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兩套賬、買賣發票等稅問題。這些行為的目的都是為了逃避稅收。兩套賬指的是賬和外賬,即企業在日常經營中記錄的真實賬目和給稅務機關和其他部門展示的賬目。我在微信中搜索到了一些關于賬的聊天記錄,發現里面的容非常真實。不僅如此,山東某公司還曝出存在八套賬的況,分別是管理賬、稅務賬、銀行賬、海關賬、高新賬、社保賬、財政補賬和殘保賬。那麼,對于做兩套賬的公司老板、會計主管和會計人員來說,他們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呢?

據《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私設會計賬簿的單位可以被以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而對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構犯罪,將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據《會計人員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因發生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單位不得再任用其從事會計工作。對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到行政罰的人員,在五年不得從事會計工作。可以說,一旦發現做兩套賬的況,輕則會到罰款,重則可能會被判刑。

另一方面,買賣發票也是一種常見的稅行為。大部分買賣發票都是虛開的,即開與實際經營況不符的發票。近年來,國家對虛開發票騙稅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因虛開被抓的況已經司空見慣。虛開發票的景有很多,比如以賣票為生的空殼公司、免稅額度的企業給其他企業開普通發票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虛開發票的行為。對于違反規定虛開發票的況,稅務機關可以沒收違法所得,并以罰款。如果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可以并5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則可以并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構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非法代開發票的況也會到相應的罰。

目前,會計人員面臨的兩個最大問題是工資較低且承擔風險較高,以及很難證明自己的清白。然而,隨著財政部和稅務部門加大監管力度,稅的“技巧”將逐漸消失。一方面,財政部發布了《關于加強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貫徹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單位依法設置真實的會計賬簿,不得賬外設賬和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另一方面,區塊鏈發票的全國推行也在逐步展開。區塊鏈發票依靠算法,實現了信息的明和不可篡改,使假發票難以制造。此外,稅務監管環境也越來越嚴格,包括費用異常、員工舉報、大數據比對和銀稅互等手段,都使得逃稅風險變得極高。

綜上所述,中小企業稅問題嚴重,財政部和稅務部門加大了監管力度。兩套賬、買票、賣票等違法行為將到法律的嚴懲。會計人員在面臨工資低和承擔法律風險的同時,也要面對證明自己清白的困境。然而,隨著財政部和稅務部門的行稅行為將逐漸消失。區塊鏈發票的推行以及嚴格的稅務監管環境也使得逃稅風險變得極高。因此,做兩套賬、買票、賣票等行為應當及早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