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強調了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和合理分配的重要。會議指出,要始終堅持“過日子”的思想,杜絕奢靡浪費等現象,并合理確定預算收支規模,統籌保障和改善民生。這一決策是基于當前財政經濟形勢作出的,隨著經濟增速放緩,財政收增速也在快速回落,而財政支出卻在持續增長,導致財政收支矛盾日益加劇,財政的可持續有所下降。

盡管國民經濟持續向好,但外部環境依然復雜嚴峻,國需求仍不足,經濟回升基礎并不牢固,因此財政政策需要進一步加力提效。面對這種收支矛盾,需要提高財政的積極空間和保障能力,財政改革需再擔大任,力爭在加強財政資源統籌方面取得更大效。

近年來,我國在推進財政資源統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果。例如,推將支出容相近的資金納一般預算進行管理,加大政府預算統籌力度。同時,建立預算安排與存量資金掛鉤機制,加大專項資金清理、整合、盤活力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此外,通過規范超收收使用、建立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建立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加強財政資源年度統籌。同時,對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的事項進行清理規范,并據需要統籌安排財政支出。

然而,財政資源統籌方面依然存在統籌能力弱、層次低、容單一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大統籌力度,努力提升財政保障能力和可持續。加強財政資源統籌首先要做到“統”,即預算一個盤子、收一個籠子、支出一個口子;其次要做到“籌”,也就是財政資源在各領域間、橫向部門間、縱向政府間以及時序上要協調、有效使用。財政應充分發揮在國家多維治理要素之間的宏觀統籌功能,通過強有力的統籌規劃,實現有限的財政資源在政治、經濟、社會等各子系統之間的合理高效配置,促進各領域協同建設和發展,建立安全穩定和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秩序。

加強部門間財政管理職能統籌,需要破除部門利益束縛。財政部門應強化預算管理主導權,統籌指導預算工作,并加強對部門預算審核和預算執行監督權的管理,實現預算權統一。同時,合理賦予其他公共部門對本部門預算資金的項目安排、調劑權,并明確其對預算執行進度和資金使用效率的責任,加強協調配合,確保預算政策與國家戰略協調一致。此外,還應賦予財政部門對財政政策的統籌管理權,以避免因政出多門而導致的財政政策重復、沖突或過于超前等問題,最大限度避免財政政策的負效應。

為了實現財政資源的科學統籌,需要集中力量實施重點突破,確保各種政府收支均在全口徑預算系的平臺上進行統籌配置。在收統籌方面,應加大力度,強化政府資源綜合管理,將依托行政權力、國有資源獲取的收以及特許經營權拍賣收等全部納預算,同時加強部門和單位收的統籌管理,確保各類收依法依規納預算。財政支出方面也需加強統籌,積極運用零基預算管理理念,堅持有保有,從嚴控制一般支出,加強“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運行本。同時,還需要繼續加強政府預算系的統籌,加大政府基金預算的統籌力度,盡快將收比較穩定的政府基金納一般公共預算管理,以保證財政資源的高效統籌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