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網站1日消息顯示,中國銀行因違反賬戶管理規定等12項違法行為,被央行警告并罰款3701.54萬元。據央行行政罰決定書,中國銀行的違法行為包括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備付金管理規定、違反人民幣反假有關規定、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份資料和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易報告或可疑易報告、與份不明的客戶進行易、違反金融營銷宣傳管理規定、違反個人金融信息保護規定。

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決定,中國銀行被罰沒違法所得37.340315萬元,并罰款3664.2萬元。此外,中國銀行的一些高級管理人員也到了罰。李某、冀某暹、郭某斌、馬某、盛某、張某、陳某、王某超、潘某源、劉某飛、張某、黃某岳、段某茜、鄭某蘋、邢某、韓某娟、林某軍、劉某分別因違反不同的規定被以罰款。

這次罰款是央行對中國銀行違規行為的嚴厲打擊,也是為了維護金融市場的秩序和公平競爭環境。中國銀行將需要對其部的管理和制度進行全面檢視,以避免再次發生類似違規行為。同時,其他銀行也應從中吸取教訓,加強自的風險管理和合規能力,以確保金融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