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傳聞已久的金融監管總局“三定”方案,昨晚正式對外公布。據方案容,金融監管總局將進行重大改革,裁撤了政策銀行部、信托部、中介部和資金部四個部門。同時,新增了金融機構準司、資管機構監管司、機構恢復置司、行政罰司、稽查局以及審司六個部門。此外,法規部被拆分為法規司和行政罰局,而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部則被拆分為統計與風險監測司和科技監管司。同時,合并了統信部和風險置局,立了統計與風險監測司;份制銀行部和城市銀行部也合并立了份制和城市商業銀行監管司;政策銀行部和大型銀行部合并為大型銀行監管司。

據了解,金融監管總局目前共有910名行政編制,其中包括1名局長和4名副局長;11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包括首席風險、首席檢查、首席律師、首席會計師各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紀委書記1名。詳細的人員名單隨后將會公布。

這一方案的正式落地標志著今年3月金融監管改革方案的最終實施,也預示著新的監管格局的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中國大資管行業將迎來統一監管,結束了過去十年的分散管理局面。過去的銀行理財公司、保險資管公司和信托公司將全部實現統一系下的管理,以前存在的監管和套利模式將不復存在。

另一個亮點是立史上最強的消費者保護局。金管總局整合了央行和證監會在消費者保護方面的職能,形了一個全面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部門。從消費者投訴舉報流程、金融消費糾紛解決、消費保護標準系建設等方面,都將由這個部門負責。

此外,金融科技司的設立也標志著監管部的改革與升級。隨著信息技的不斷進步,金融業務的范圍不斷擴大,因此需要懂金融又懂信息技的人才來確保機構管理的有效。未來,金融機構的信息安全、網絡安全和關鍵基礎設施安全將為監管的重點。

而言,自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我國金融監管制經歷了單一全能型監管制和分業監管制,如今正朝著綜合金融監管制的方向發展。未來5-10年的金融監管格局將圍繞“一行一會一總局”(即央行、證監會、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展開。通過這一系列改革,中國金融行業將迎來更加統一和規范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