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贛州市分行因未執行實貸實付貸款,導致貸款資金長期滯留賬戶,被罰款30萬元。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贛州監管分局行政罰信息公開表(贛市金監罰決字〔2024〕2號)顯示,罰款決定書文號為贛市金監罰決字〔2024〕2號,被罰當事人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贛州市分行。行政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罰款30萬元。罰決定的機關名稱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贛州監管分局,罰決定日期為2024年1月4日。以上數據來源于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