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發布的《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事先告知書》中指出,國盛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裘強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并在接下來的五年止擔任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等職務。裘強曾擔任過中江信托和國盛證券的董事長,并在2022年被止終從事銀行業工作。此外,國盛資管還有其他多名人員到了罰。

據國盛資管網的公開資料,該公司是國盛金控旗下的證券專業子公司,立于2015年。公司前為國盛證券資產管理總部,自2009年起獲得開展資產管理業務的批準。國盛資管是國盛金控的員單位,同時也是國盛證券的全資子公司。深圳監管局對國盛資管進行了調查后發現,該公司的部分資管計劃存在盡職調查不到位、控把關不足、過度激勵、銷售管理不規范、信息披不準確等問題,違反了相關規定。

告知書指出,裘強作為國盛資管的董事長,未能履行勤勉盡責的義務,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據相關規定,深圳監管局決定認定裘強為不適當人選,并在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止其擔任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等職務。

此前,深圳監管局曾因相同原因對國盛資管的7名相關負責人進行了罰。其中,蔡向彤和劉國寧分別是國盛資管的業務分管領導和合規總監,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被采取了監管談話的措施。而唐永勝、馮波、何躍峰、萬龍飛和徐云分別是國盛資管的法務負責人、銷售負責人以及相關資管計劃項目負責人和投資經理,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以警示函的監管管理措施。

國盛資管近年來頻繁發生風波。據不完全統計,自2018年以來,該公司至有11只產品發生了涉及風險或違約的事項。在2023年半年報中,國盛金控表示,國盛資管通過清理、分類和追討等方式妥善化解了涉及風險或違約的產品,并已基本完了對4個對投資者利益影響較大的非標集合類產品的后續置工作。

除了在證券行業被止擔任領導職務外,裘強在2022年還被中國銀保監會江西銀保監局以了銀行業終業的罰。江西銀保監局認為裘強作為中江信托的董事長,對該公司違規投資設立非金融子公司并開展關聯易、未有效履行管理職責以及違規發放自有資金貸款且未報告關聯易等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據公開報道,裘強還涉嫌洗錢和賭博犯罪,在逃。目前,警方尚未發布關于裘強的進一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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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魏薇 羅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