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近日發布公告,表示為了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神,全面加強機構監管,進一步完善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系,推證券公司落實全面風險管理要求,增強投資銀行服務能力,提升服務實經濟質效,促進行業機構高質量發展,據《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修訂了《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規定》,并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據中國證監會表示,該標準于2020年1月發布后,證券行業的抗風險能力穩步提升,四項核心風險控制指標長期維持在監管標準的1.5-2.5倍水平。風險控制指標系在提升證券公司風險管理水平,增強行業抵風險能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當前證券行業發展面臨的新形勢和新要求,中國證監會對《計算標準》進行了修訂,進一步發揮風險控制指標的作用。

修訂的主要容包括,促進功能發揮,突出服務實經濟的主責主業。優化了對證券公司開展做市、資產管理、參與公募REITs等業務的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進一步引導證券公司在投資端、融資端、易端發力,充分發揮長期價值投資、服務實經濟融資、服務居民財富管理、活躍資本市場等作用。另外,強化分類監管,拓展優質證券公司的資本空間。適當調整連續三年分類評價居前的證券公司的風險資本準備調整系數和表外資產總額折算系數,推試點部模型法等風險計量高級方法,支持合規穩健的優質證券公司適度拓展資本空間,提升資本使用效率,做優做強。同時,突出風險管理,切實提升風控指標的有效據業務風險特征和期限匹配,合理完善計算標準,細化不同期限資產的所需穩定資金,進一步提高風險控制指標的科學。對場外衍生品等適當提高計量標準,加強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有效,維護市場穩健運行。

中國證監會指出,修訂《計算標準》是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關于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增強投資銀行服務能力的重要舉措。歡迎社會各界對《計算標準》提出寶貴意見,中國證監會將認真研究各方反饋意見,進一步完善后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