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近日公開征求意見,對《首次公開發行票并上市輔導監管規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進行修訂。修訂的主要容包括三個方面。

首先,要發揮發行監管條線系統的合力。這意味著堅持輔導監管定位,派出機構將對輔導機構的工作進行驗收。此外,還將加強派出機構的輔導監管與易所理審核的銜接,以嚴把質量關,推發行監管條線之間的有機聯

其次,要實輔導機構的責任。修訂草案要求輔導機構要勤勉盡責,完善執業標準,提高執業質量。同時,輔導機構還需促進輔導對象準確把握板塊定位和產業政策,充分了解輔導對象及其關鍵東的口碑聲譽況。

最后,要優化輔導流程相關事項。為了回應市場的關切,修訂草案提出了一些便民措施,例如對證券市場知識測試等進行優化安排。此外,輔導機構還應督促輔導對象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份的東和實際控制人全面掌握發行上市、規范運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則,了解信息披和履行承諾等方面的責任和義務。

通過以上修訂,中國證監會旨在進一步規范票發行輔導監管,提高輔導機構的責任意識和執業水平,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