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的消息,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神,堅持新發展理念,支持構建以國大循環為主、國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經國務院批準,近日印發通知,宣布2021年將調整部分進口商品的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和暫定稅率。

為統籌利用國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不斷提高供給質量和水平,促進國民經濟良循環,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883項商品實施低于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其中,為減輕患者經濟負擔,改善人民生活品質,對第二批抗癌藥和罕見病藥品原料、特殊患兒所需食品等實行零關稅,降低人工心臟瓣、助聽等醫療材以及清蛋白鐵蛋白等嬰兒原料的進口關稅。為滿足國生產需要,降低燃料電池循環泵、鋁碳化硅基板、砷烷等新基建或高新技產業所需部分設備、零部件、原材料的進口關稅。為促進航空領域的國際技合作,對飛機發機用燃油泵等航空材實行較低的進口暫定稅率。為改善空氣質量,支持環保產品生產,降低柴油發機排氣過濾及凈化裝置、廢氣再循環閥等商品的進口關稅。為鼓勵國有需求的資源產品進口,降低木材和紙制品、非合金鎳、未鍛軋鈮等商品的進口暫定稅率,并適度降低棉花準稅。

與此同時,據國產業發展和供需況變化,對2020年實施的進口暫定稅率進行適當調整。為貫徹落實《固污染環境防治法》,2021年1月1日起,相應取消金屬廢碎料等固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執行最惠國稅率。為推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實現高質量引進來和高水平走出去,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訂并生效的自由貿易協定或優惠貿易安排,2021年我國將對原產于相關國家或地區的部分進口商品實施協定稅率。其中,中國與里求斯自貿協定從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并實施降稅。進一步降稅的有中國與新西蘭、魯、哥斯達黎加、瑞士、冰島、基斯坦、智利、澳大利亞、韓國、格魯吉亞自貿協定以及亞太貿易協定。原產于蒙古的部分進口商品自2021年1月1日起適用亞太貿易協定稅率。2021年繼續對與我建并完換文手續的43個最不發達國家實施特惠稅率,特惠稅率適用商品范圍和稅率維持不變。2021年7月1日起,我國還將對176項信息技產品的最惠國稅率實施第六步降稅。

為適應產業發展和科技進步需要,便利貿易管理和統計,同時規范執行《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2021年還調整了部分稅則稅目。調整后稅則稅目總數為8580個。

上述調整措施有利于更好吸引全球資源要素,既滿足國需求,又提升我國產業技發展水平,促進形宏大順暢的國經濟循環;有利于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為世界各國提供更加廣闊的市場機會,打造我國新的國際合作和競爭優勢;有利于構建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更好聯通國市場和國際市場,更好促進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共同發展,推合作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