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人壽、中國鋁業以及上海石化等五家央企宣布了計劃,即將摘牌,退出國紐約證券易所,這一決策為繼去年中國三大電信運營商被迫撤離國證券市場后的又一重大向。這一舉措在國際舞臺上引起了廣泛的矚目,同時也引發了中兩國在金融領域的張關系和

國方面認為,中國企業的這一決策是對國出臺的《外國公司問責法案》的反制措施,旨在規避國對中國企業的審計和監管要求。而中國方面則認為,這是中國企業據自商業考慮做出的合理選擇,旨在保護自利益和權益,同時也反映了中兩國金融市場的差異和不對等。

兩國金融市場的差異主要現在金融監管系、金融法律制度和金融市場環境等方面。國金融監管系以市場為導向,強調信息披明度,要求所有在上市的公司接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的審計,并向國證監會提財務報告和其他相關信息。而中國金融監管系則以國家為導向,同樣也在強調風險防范和穩定,并要求所有在境上市的公司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審計,向中國證監會提財務報告和其他相關信息。由于兩國監管機構之間缺乏有效的合作和通機制,導致了信息不對稱和信任缺失。

此外,國金融法律制度主要以普通法為基礎,強調契約神和訴訟救濟,要求所有在上市的公司遵守國聯邦法律和州法律,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風險。而中國金融法律制度卻是以大陸法為基礎,主要強調法律規范和行政救濟,要求所有在境上市的公司遵守中國法律和行政規章,由于兩國法律系之間存在巨大的差異和沖突,導致了權利不平等和利益不均衡。

另外,國金融市場以為特點,有高度開放、競爭、創新、多元化、規范化等特征,吸引了全球眾多優質企業和投資者;而中國金融市場以發展為特點,有高度活躍、增長、潛力、多樣化、變革等特征,也吸引了全球眾多優質企業和投資者。

在金融領域的博弈中,國一直試圖通過出臺各種法律法規和打措施,限制和打中國企業在上市和發展,以維護國的金融霸權和國安全。中國方面則試圖通過加強金融改革和開放,保護和支持中國企業在上市和發展,以維護中國的金融主權和發展權益。例如,中國出臺了《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要求中國企業遵守中國的數據安全和個人私規定,防止數據泄和濫用。中國還建立了科創板和創業板注冊制,為中國企業提供了更多的境上市渠道和選擇,并且對國的不公平行為進行了反制和抗議,維護了中國的正當權益。

“央企集中從退市”事件是中兩國在金融領域博弈與合作的一個影,也是中關系復雜多變的一個例證。中兩國應該以理、務實、建設的態度理好這一事件及其后續影響,避免讓金融問題為中關系的障礙或催化劑,而應該讓金融問題為中關系的橋梁或紐帶。只有這樣,才能推穩定下來,也才能造福兩國人民和世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