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最近發布了行政罰公示信息,對銀聯商務、錢袋寶等四家持牌支付機構進行了罰款。行政罰決定書顯示,北京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北京數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錢袋寶支付技有限公司、資和信電子支付有限公司四家支付機構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分別對其以1萬元到10萬元不等罰款。這四家機構被罰的原因均為“違反賬戶管理規定”。博通咨詢資深分析師王蓬博表示,反洗錢和商戶管理一直都是罰的重災區,機構還是要注意對賬戶和支付通道的管理,從源上堵住可能發生的。他還指出,雖然罰款金額并不特別嚴重,但支付機構仍然需要引起注意,合規以及為重中之重,特別是《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將于2024年5月份正式實施。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1月31日,年支付機構罰沒金額已超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