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人民銀行10月19日發布的公告,2023年第三季度,中國人民銀行對三家拒收人民幣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經濟罰并予以曝。被曝的單位包括寧波龍騰業服務有限公司、重慶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保定市虎朋業管理有限公司,分別被罰金額為1500元、20萬元和1萬元。這三家公司主要因為拒絕公眾使用人民幣現金購買門票、支付車位購置費、支付餐費等違法行為而被罰。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一直在積極推進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的工作,并對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金的單位依法罰并予以曝,以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的法定地位。中國人民銀行相關人士介紹,社會公眾在遇到拒收現金的行為時,可以依法維權。同時,廣大經營主也應該加強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的法定地位,誠信經營,尊重公眾的支付選擇權,共同努力打造和諧的現金流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