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公司治理50人論壇和北京師范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聯合發布了《中國上市公司質量/ESG指數報告No.3(2023)》,同時還發布了《2023年度中國非金融業上市公司ESG TOP 50》《2023年度中國金融業上市公司ESG TOP 10》兩份榜單。其中,非金融業上市公司質量/ESG指數在2020年-2022年間持續提高,均值從2020年的62.6395分上升到2022年的68.6904分。在治理、社會責任和環境保護三個分項中,環境保護指數增長最顯著,主要得益于指標數據源的擴大。在所有制方面,非金融業國有控公司的質量/ESG指數始終高于非國有控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境外的公司表現最佳,而集企業控制的公司則墊底。地區比較顯示,東部地區上市公司質量/ESG指數最高,東北最低。各省份中,青海、安徽和貴州表現優異,而遼寧、吉林和甘肅則有待提高。行業層面,采礦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制造業位列前三,而綜合、文化育娛樂業和租賃商務服務業則排名靠后。在上市板塊方面,滬市科創板上市公司質量/ESG指數表現最佳,北所上市公司則有待加強。2020年-2022年間,各板塊上市公司質量/ESG指數均有所上升,其中滬市科創板升幅最大。綜上,非金融業上市公司在提升質量/ESG指數方面取得顯著進步,但仍有改進空間。

另外,金融業上市公司質量/ESG指數2021年-2022年期間,由于金融業與非金融業差異大,二者可比不強,因此不對二者進行比較。2022年金融業ESG指數均值為70.5561分,比2021年下降0.5224分,主要原因是公司治理和社會責任指數均值下降。但環境保護分項指數大幅提高,原因是指標數據源擴大,雖然可比減弱,但科學和準確提高。金融業上市公司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可能不如非金融業。所有制比較方面,2022年國有控金融業ESG指數均值高于非國有控公司,但相比2021年有所下降;實際控制人比較方面,中央企業控制的金融業上市公司ESG指數均值最高,地方國企次之,非國有企業最低。與2021年相比,中央企業控制的上市公司ESG指數均值上升,而地方國企和非國有企業則下降;從地區進行比較,東部金融業ESG指數均值最高,東北、西部和中部依次降低。但東北樣本量小,可比不強。與2021年相比,除東北較大幅度提高外,其他三個地區全部下降。滬深300比較非滬深300,無論是非金融業還是金融業,滬深300公司的ESG指數均值都高于非滬深300公司,顯示滬深300公司質量較高。

報告建議,在公司治理方面,需要轉變傳統觀念,避免“控即控制”的思維模式,以減東紛爭并促進和諧共治。同時,優化董事會結構是提高公司治理質量的關鍵,降低權比例、增強獨立董事的履職能力,有助于確保董事會的獨立和對所有東的平等對待。此外,保障總經理的經營控制權獨立,防止不當干預,能夠充分發揮其潛能和承擔責任。為了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我們應強調高管薪酬與其貢獻的契合度,而不僅僅關注薪酬的絕對額。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公司應高度重視創新責任,包括技創新和制度創新,以推持續發展。同時,尊重和保護各利益相關者的專用資產,特別是重視員工權益的保護,是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現。確保社會責任的合規也是不可忽視的一環,例如公益捐贈等活應經過規范的程序審批。在環境保護方面,基于“雙碳”目標,我們應致力于完善環境保護法規、提升環境保護績效,并加強環境保護信息的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