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海期貨易所發布了《上海期貨易所基差貿易業務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了易所開展基差貿易業務的相關規定,并為該業務的順利開展和平穩運行提供了制度保障。這一辦法將于2023年12月8日正式實施。

據《辦法》,基差貿易業務是指易雙方以約定的基準期貨合約某個時點的價格加掛牌基差作為收結算價格,進行一定數量商品的現貨貿易活。基差貿易業務依托于上期綜合業務平臺,通過提供每日盯市、資金結算和倉單線上收等創新服務,幫助現貨企業運用大宗商品衍生品工,管理價格風險,穩定生產經營。

據辦法,基差易商可以易所公布的合同模板選擇擬易商品的品牌、品級(規格)、點價方式、收方式等要素,并在平臺上掛牌。在規定的點價期,點價方對數量和價格進行點價。點價完后,按照點價確定的基準期貨合約價格加掛牌基差的方式確定基差貿易合同的收結算價。若在點價日收市前仍未完點價,將按照基準期貨合約前一易日結算價加掛牌基差的方式確定基差貿易合同的收結算價。

易所采用雙邊結算模式對基差貿易業務進行結算,并實行每日盯市和履約擔保金制度。履約擔保金分為易擔保金和收擔保金,點價完后,易所會釋放易雙方的易擔保金,并向線上收的易雙方分別收取收擔保金。在收環節,易所易商的況進行分級管理,分為線上收和線下收兩種方式。線上收以標準倉單或延倉單進行收,參與線上收的基差易商需備平臺倉單易商資格;線下收則以實商品或以實商品為標的的倉單進行收,流程和相關責任由易雙方自行協商確定。此外,據《辦法》,易雙方可以經協商一致,在規定期間申請將線上收轉為線下收,以提升基差貿易業務的靈活

《辦法》還對基差貿易業務的風險管理、違約違規、異常況、信息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易所對基差貿易業務實行漲跌停板、持倉限額、易限額、風險警示等風控制度,并對基差易商的盯市違約、點價違約、收違約等違約行為以及縱市場等違規行為予以罰。

基差貿易已經為全球通行的貿易定價規則,在能源化工、有金屬、黑金屬等大宗商品領域廣泛應用。產業鏈企業對基差貿易的需求越來越迫切,以實現“保供穩價”和風險管理。基差貿易業務將為大宗商品行業提供一個公開、明、安全、規范的基差報價市場,滿足實企業個化、多元化的風險管理需求,有利于促進期貨市場價格發現功能的進一步發揮,促進期貨市場服務實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助力提升重要大宗商品價格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