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網站發布的消息顯示,上海匯付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匯付支付)因違反機構管理規定等9項違法行為,被央行給予警告,并罰沒3263.87萬元。據央行行政罰決定書顯示,上海匯付支付的違法行為包括違反機構管理規定、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份資料和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易報告或者可疑易報告、與份不明的客戶進行易以及違反金融營銷宣傳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在11月29日決定對上海匯付支付進行以下行政罰: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1.502553萬元,并罰款3172.367323萬元。與此同時,時任上海匯付支付聚合支付業務負責人鐘某波因違反機構管理規定負有責任,被央行給予警告,并罰款10萬元。時任上海匯付支付總裁穆某潔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份資料和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易報告或者可疑易報告以及與份不明的客戶進行易等4項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1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