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社局修訂完善了《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并將于2024年5月1日起實施。截至2023年底,本市共有71.8萬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修訂的《辦法》增加了針對高齡人員的政策,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10元,年滿80周歲的人員基礎養老金每月再增加10元,共增加20元。同時,新規定對個人繳費確有困難的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等困難群予以幫扶。此外,辦法還改進了領取待遇人員資格認證方式,并明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申報和征收工作統一由稅務部門負責。在新標準公布之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個人繳費及政府補標準仍按照原規定執行。未來,繳費和補標準將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