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所網站22日披的信息,上所對廣匯能源時任董事倪娟予以監管警示。此舉是基于新疆證監局出的《關于對倪娟采取出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3〕33號)查明的況。倪娟擔任廣匯能源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其配偶利用他人賬戶于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間買賣廣匯能源票,累計買35000(金額299970元),累計賣出35000(金額364016元)。這種行為構短線易,違反了《證券法(2019年修訂)》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因此,上所決定對倪娟予以監管警示。

除了對倪娟的監管警示外,上所還提到,廣匯能源及董監高人員需高度重視相關違規事項,建立東持及其變的專項管理制度,明確相關主易的報告、申報和監督程序,嚴格遵守持相關規則。

廣匯能源是一家立于1994年的能源開發企業,于2000年5月在上所上市。公司依托富的天然氣、煤炭和石油資源,建了以化天然氣(LNG)、甲醇、煤炭、煤焦油、乙二醇為主要產品的綜合能源產業系。然而,2023年前三季度,廣匯能源營業收495.69億元,同比增32.97%,但歸屬于上市公司東的凈利潤卻同比降42.27%。公司表示,主要原因是天然氣、煤化工產品、煤炭銷售價格下降。

截至1月22日收盤,廣匯能源報6.85元/,總市值為450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