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管機構對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兩家支行進行行政罰,罰款合計147.19萬元

【大河財立方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州監管分局日前對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兩家支行做出行政罰,罰款共計147.19萬元。據行政罰決定書常金罰決字〔2023〕20號,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常州市武進支行因存在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貿易背景真實審核不到位、貸款資金回流做保證金,虛增存款等違法違規事實,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州監管分局罰款合計112.19萬元。同時,時任副行長劉波也被予以警告并罰款6萬元。

另一方面,行政罰決定書常金罰決字〔2023〕17號顯示,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常州市湟里支行存在個人貸款業務“三查”不盡職的違法違規事實,被罰款35萬元。時任行長祝科也被予以警告并罰款6萬元。

此次行政罰的目的是為了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和金融機構的合規經營。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州監管分局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嚴肅理,以警示其他金融機構加強部管理和風險防控,促進金融行業的健康發展。

實習編輯:李文玉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