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中國機構編制網公布了《證監會職能配置、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職能配置、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據這兩份方案,證監會和金融監管總局的職能和設機構得到了明確。

首先,據證監會的“三定”方案,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機構,為正部級。證監會的機關行政編制為572名,設有1名主席和4名副主席。同時,證監會設有77名司局級領導,其中包括首席律師、首席風險、首席檢查各1名,以及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和1名機關紀委書記。而金融監管總局的“三定”方案明確,金融監管總局也是國務院直屬機構,為正部級。金融監管總局的機關行政編制為910名,設有1名局長和4名副局長。同時,金融監管總局設有114名司局級領導,其中包括首席風險、首席檢查、首席律師、首席會計師各1名,以及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和1名機關紀委書記。這兩份方案將于2023年10月29日起施行。

據規定,證監會的主要職責有16點,其中包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推資本市場改革開放,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加強對證券違法活的打擊等。而在職能轉變方面,證監會將深化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健全資本市場功能,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加快建設規范、明、開放、有活力、有韌的資本市場。同時,證監會設了19個正司局級機構,包括辦公廳、綜合業務司、發行監管司、公眾公司監管司、市場監管一司、市場監管二司、證券基金機構監管司、上市公司監管司、期貨監管司、債券監管司、稽查局、科技監管司、法治司、行政罰委員會辦公室、會計司、國際合作司、人事教育司、審司和黨建工作局。其中,最大的變化是將之前的“部”改為了“司”,例如上市公司監管部改為了上市公司監管司,發行監管部改為了發行監管司。此外,還新設立了綜合業務司,該司負責資本市場整發展規劃和重大問題研究,起草綜合文件,并承擔證監會的業務條線的綜合協調工作。同時,信息中心和投保局被裁撤。

而金融監管總局的“三定”方案中明確了其15項主要職責,其中包括依法對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式監管、持續監管,維護金融業合法、穩健運行。相較于原銀保監會的設機構設置,金融監管總局的正司局級設機構數量增加了1個,其中科技監管司、金融機構準司、資管機構監管司、機構恢復與置司、稽查局、行政罰局和審司(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都是機構改革后新設立的部門。此外,這次規定還明確了金融監管總局與其他部門在打擊非法金融活、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和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中的職責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