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去菜市場的消費者對“生鮮燈”應該都不陌生。商家通常會在生鮮農副產品攤位上懸掛三五盞燈,利用特定的燈,使鮮、海鮮等生鮮食品看起來格外新鮮紅潤。然而,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據《辦法》第七條的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時,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澤等狀造明顯改變的照明設施來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認知。

距離《辦法》施行還有不到十天的時間,新黃河記者走訪了濟南市區的多家農貿市場后發現,一些農貿市場仍然在使用“生鮮燈”。有一些商家表示,市場管理方已要求更換“生鮮燈”,并已經購置了符合規定的燈,一旦到貨就會盡快進行替換。然而,仍有許多攤位仍在使用“生鮮燈”。

11月21日上午,記者走訪了領秀城社區、八里洼等多家農貿市場和商超,發現無論是大型超市還是普通農貿市場,給類打”、蛋打“提”的現象仍然存在。在領秀城社區市場,記者看到部分鮮區的燈已經更換接近自然的LED燈。但是,仍然有幾個面積不大的攤位使用“生鮮燈”,這些燈罩呈紅含紅和白源。在這種線的照耀下,豬呈現出深紅鮮艷,看起來非常有澤。一位豬攤位的攤主告訴記者,他們的豬非常新鮮,使用與否對于生鮮燈并沒有影響。他表示:“賣已經很多年了,質量是可靠的,這樣才能贏得回頭客。”

同樣的況也出現在濟南市的其他農貿市場中。在聚賢街農貿市場,記者也發現有兩個鮮攤位仍在使用“生鮮燈”。其中一家攤位上有六個“生鮮燈”,紅和正白的搭配使得看起來非常鮮。攤主表示,他們已經收到市場要求更換燈的通知,但新購置的燈還未到貨,所以還沒有來得及更換。攤主介紹說,新購置的燈應該是合規的,因為燈廠家都是按照新國標生產的,如果不合規的話,可以再次更換。

記者在某電商平臺上搜索了關鍵詞“生鮮燈”,發現許多商家都打出了新國標、符合市場監管局新規等廣告。有些商品的圖片中標注了顯指數、溫范圍和照度等信息,而且單價大多在百元以。許多店鋪的“生鮮燈”月銷量達到了千單以上,個別店鋪甚至高達5000單。一家廣州的賣家的寶貝頁面顯示,他們的“生鮮燈”符合燈要求,提供五年質保,并有高顯譜的特點。記者以消費者份在該店鋪咨詢訂購“生鮮燈”,客服人員表示,目前購買此燈的人很多,已經單了,需要等待幾天才能發貨。

當被問及新的“生鮮燈”與以往有何區別時,一位商家的客服介紹說,以往的“生鮮燈”加了紅等特定,這改變了燈對特定的顯能力。而新的“生鮮燈”則不帶紅燈珠,主要采用白和暖源可以完還原所有。商家還展示了“生鮮燈”的檢測報告,報告顯示該產品符合國某些省市場監管局推薦的建議源。

對于《辦法》的施行是否意味著以后將全面用“生鮮燈”,以及如何查不符合規定的燈等問題,濟南市市場監管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回應稱,雖然《辦法》中沒有明確規定“生鮮燈”這一概念,也沒有對燈要求作出指標要求,但是據該工作人員的解釋,判斷燈是否合規應該據其是否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澤等狀造明顯改變,以及是否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認知。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在執法和檢測過程中并沒有嚴謹明確的統一標準,目前主要以眼辨別為主,所以在實踐過程中仍需要據現場況進行分析和判斷。但可以明確的是,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澤等狀造明顯改變的照明設施是絕對止使用的。

對于濟南市場中仍存在“生鮮燈”的現象,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并未強制查,主要是以教育引導為主。由于生鮮類商家較多,部分商家可能還存在不合規的況,希社會能夠給予監督。從12月1日起,對于仍然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照明設施的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將會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如果拒不改正,將會面臨相應的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