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機構編制網11月10日公布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職能配置、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該規定為了規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能配置、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該規定是據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以及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有關要求制定的。

據規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正部級。該機構是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基礎上組建而的,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控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該規定明確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主要職責,包括對金融業實行統一監督管理、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監管有效相關問題的研究、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對銀行業機構、保險業機構、金融控公司等實行準管理、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統一編制監管數據報表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還負責牽頭打擊非法金融活、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指導和監督地方金融監管相關業務工作等。

為了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轉變監管理念和監管方式,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力度,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金融風險的底線。該機構還將加強金融監管部治理,規范權力運行,強化對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制約,打造一支政治過、專業湛、清正廉潔的監管鐵軍。

據規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設立了多個正司局級設機構,包括辦公廳、政策研究司、法規司、統計與風險監測司、科技監管司、公司治理監管司、普惠金融司、金融機構準司、大型銀行監管司、份制和城市商業銀行監管司、農村中小銀行監管司、財產保險監管司、人保險監管司、資管機構監管司、非銀機構監管司、銀行機構檢查局、保險和非銀機構檢查局、機構恢復與置司、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打擊非法金融活局、稽查局、行政罰局、審司、國際合作司、人事教育司、財務會計司、黨建工作局等。該機構的行政編制為910名。

總的來說,該規定的發布旨在規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能配置、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以進一步加強現代金融監管,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防范非法金融活,維護金融業的合法穩健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