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晚間,ST東洋、ST金正分別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罰決定書》及《市場決定書》的公告。證監會正式行政罰的下達,意味著證監會的立案調查已經結束,法院將會理投資者的索賠訴訟。據公告顯示,ST東洋、ST金正在收到證監會的行政罰事先告知書后,都提起了申辯。證監會復核后,對ST東洋的申辯意見不予采納,對金正大的申辯意見部分采納。最終,證監會決定對山東東方海洋科技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以 130萬元罰款;對金正大生態工程集團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以150 萬元罰款。對于ST東洋來說已經是三年第二次遭證監會行政罰了。2019年9月,ST東洋就已經收到過一次證監會的行政罰,隨后投資者即提起了索賠訴訟,青島中院一審判決投資者獲得勝訴。票索賠123網提醒曾經投資ST東洋、ST金正或是現在仍持有ST東洋、ST金正的投資者,請通過手機APP或是電腦件仔細核對自己的易記錄,暫定:于2016年3月29日至2020年9月14日之間買ST金正,且在2020年9月15日之后賣出或持有ST金正的虧損投資者;于2018年6月20日至2020年7月31日之間買 ST東洋,且在2020年8月1日之后賣出或持有ST東洋的虧損投資者可以通過票索賠123網了解參與索賠。 據證券訴訟相關規定,ST東洋索賠案件理法院為青島中院;ST金正索賠案件理法院預計為濟南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