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安公司在被立案不到三個月后,證監會的調查結果迅速出爐。廣東證監局的調查發現,*ST太安涉嫌虛增利潤和未按規定披關聯易。該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期間涉嫌虛增利潤超過4億元。據初步結論,*ST太安以及相關當事人可能面臨總額超過1300萬元的罰款。12月1日,*ST太安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了廣東證監局出的《行政罰事先告知書》。

《告知書》宣布,廣東證監局已經完對*ST太安涉嫌信息披違法違規的調查,并擬依法對相關人員作出行政罰。值得注意的是,*ST太安在今年9月15日收到了《立案告知書》,從立案到調查結束只用了兩個半月的時間,顯示了當下金融稽查執法的高效率。

據《告知書》指出的容,太安堂涉嫌信息披違法違規的事項共有兩項:首先是在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太安堂在這四年間分別虛增利潤6599.64萬元、1.44億元、1.16億元和1.03億元。累計虛增總額超過了4億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的虛增利潤甚至超過了當年公司利潤總額的100%。其次,太安堂未按規定披關聯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和2022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在2019年至2021年的三年期間,各年度的資金占用發生額都超過了2億元。

進一步分析發現,*ST太安虛增利潤的手法主要包括結轉本、記費用和虛增藥品銷售價格等方式。廣東證監局指出,在2018年至2021年期間,太安堂的子公司廣東康多數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通過結轉本和記費用等方式虛增存貨和利潤。太安堂及其子公司廣東宏興集團份有限公司宏興制藥廠則通過虛增藥品銷售價格的方式虛增收和利潤。廣東證監局計劃對此案開出總額達1370萬元的罰單。

來看,廣東證監局打算責令*ST太安改正,并以420萬元罰款;對實際控制人柯彬給予警告,并以500萬元罰款;對余祥、焦寶元、柯芳、宋秀清、謝松等五人給予警告,并以50萬元至150萬元不等的罰款。在上述人員中,柯彬作為公司時任董事長和總經理,對實施資金占用和財務造假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是對信息披違法行為的主管人員。此外,柯彬作為實際控制人,組織和指使相關人員實施財務造假和資金占用,導致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未及時披相關關聯易。

目前,廣東證監局僅通過《告知書》告知了上市公司和相關當事人,他們仍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ST太安尚未明確表示是否將提起申辯和聽證。該公司表示對此事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并承諾吸取經驗教訓,加強部治理的規范,提高信息披質量,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義務,維護公司和廣大東的利益。同時,*ST太安強調,公司的生產經營目前正常進行。

近期,證監會不斷釋放嚴監管的信號。在11月召開的稽查辦案表彰獎勵會上,強調了“零容忍”的執法原則,要以全面加強監管為重點,依法查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縱市場、違規減持等重大違法行為,以提振投資者信心,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最終的罰結果將以廣東證監局出的《行政罰決定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