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ST太安近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出的《行政罰事先告知書》(廣東證監罰字〔2023〕40號)。經調查發現,*ST太安存在信息披違法違規的問題,事實如下:

一、*ST太安在2018年至2021年的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期間,康多通過結轉本、記費用等方式,虛增了存貨和利潤。來說,2018年至2021年,康多分別虛增存貨6480萬元、1.41億元、1.15億元、1.03億元。而*ST太安及其子公司宏興制藥廠則通過虛增藥品銷售價格的方式虛增了收和利潤。2018年至2020年,宏興制藥廠分別虛增收261.23萬元、1007.85萬元、500.33萬元。通過上述手段,*ST太安在2018年至2021年的各年度報告中虛增了利潤,占當期報告記載利潤總額絕對值的20.08%、115.79%、304.72%、12.25%,導致相關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二、*ST太安未按規定披關聯易,2018年至2021年的年度報告和2022年上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期間,*ST太安及其子公司與控東太安堂集團發生了非經營資金占用的關聯易,方式包括預付設備采購款、預付藥品采購款、支付林下參采購款等。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資金占用發生額分別為6484.64萬元、2.05億元、2.77億元、2.69億元、1.61億元,占當期報告記載凈資產的1.22%、3.8%、5.1%、5.87%、3.61%。

據違法行為的事實、質、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結合違法行為越新舊《證券法》適用的特殊況,《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擬對*ST太安采取以下行政罰措施:責令改正,給予420萬元罰款;對柯彬給予50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200萬元罰款,作為實際控制人以300萬元罰款;對余祥給予150萬元罰款;對焦寶元、柯芳給予100萬元罰款;對宋秀清、謝松給予50萬元罰款。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的余君律師表示,損投資者可以依法進行索賠。凡是在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8月24日之間買*ST太安票,并且在2022年8月24日收盤時仍持有,或者在2023年9月16日收盤時仍持有*ST太安票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索賠前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據天眼查的數據顯示,*ST太安存在1428條天眼風險信息,還有15起法律訴訟,涉案總金額為422.65萬元。此外,該企業還涉及56條涉訴關系,40條開庭公告,5條立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