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ST天沃發布了關于收到《行政罰及市場事先告知書》的公告。據公告容顯示,中國證監會于2023年10月25日向公司發出了《行政罰及市場事先告知書》(罰字〔2023〕56號)。經過調查,發現天沃科技及相關人員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是天沃科技在定期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二是天沃科技未按規定披關聯易;三是天沃科技未按規定披募集資金使用況;四是天沃科技未及時披《2022年年度報告》;五是劉斌、陳玉忠未按規定披東持況。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公告、合同、銀行流水、詢問筆錄以及況說明等證據證明。

據了解,如果證監會最終對*ST天沃實施行政罰,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7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間買并在2023年4月28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合法權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將個人姓名、聯系電話以及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郵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參與索賠征集活。索賠的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最終的獲賠條件和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據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事實、質、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擬對蘇州天沃科技份有限公司給予責令改正,并以350萬元罰款;對劉斌給予責令改正,并以350萬元罰款;對任大給予警告,并以150萬元罰款;對韓臻、王佐、林鋼給予警告,并分別以100萬元罰款;對司文培、俞錚慶、王煜給予警告,并分別以50萬元罰款;對陳玉忠給予責令改正,并以50萬元罰款;對易曉榮、彭真義給予警告,并分別以20萬元罰款。

*ST天沃在公告中指出,據深圳證券易所票上市規則和事先告知書的陳述,公司認為本次涉及的信息披違法違規行為未及《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形。最終的行政罰決定以中國證監會作出的正式行政罰及市場決定為準。截至公告披日,公司的生產經營正常。公司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并表示將吸取經驗教訓,提高部治理規范,提高信息披質量,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義務,維護公司及廣大東的利益。

據東方財富APP顯示,*ST天沃是上海電氣電站集團旗下的子公司,旗下擁有中機國能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張化機(蘇州)重裝有限公司、無錫紅旗船廠等多家子公司。公司的主營業務涵蓋清潔能源工程總承包、高端裝備研發與制造、軍民融合三大板塊,涉及能源、環保、電力、裝備、軍工、船舶等國民經濟重要產業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