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半月談記者在烏蒙山區A縣調研時發現,A縣的財政供養人員數量不斷增加,給縣級財政帶來了沉重負擔。當年,A縣的工資預算總支出為26.3億元,其中在職人員占據20億元,離退休人員占據1.7億元,而臨聘人員占據4.6億元。這次調查反映了幾個問題:首先,為什麼需要招聘這麼多的臨聘人員?這些臨聘人員主要在哪些行業領域?他們的重要和必要有多大?調查顯示,A縣的臨聘人員總數約為28806人,而在職人員總數約為15580人,臨聘人員總數是在職人員總數的1.8倍。在A縣的鄰近幾個區縣,臨聘人員數量平均為在職人員數量的1.7倍。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的輔警人數已經是正式民警人數的2倍甚至更多。那麼,是否有必要招聘這麼多的臨聘人員?是否應該制定一個比例標準來限制其數量?

其次,臨聘人員的薪酬待遇如何保證?為什麼實現同工同酬如此困難?臨聘人員與在職人員的工資收標準相差太大,而且社會保障也不完善。調查顯示,A縣臨聘人員的總工資預算不到在職人員總工資預算的四分之一,臨聘人員的人均年收約為1.61萬元,而在職人員的人均年收約為12.83萬元。這種收差距是否太大?臨聘人員的收是否與他們的工作付出正比?有些地方或單位,臨聘人員已為工作的主力,卻只拿到如此微薄的工資,我們該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第三,當前的財政實力是否還能夠養得起臨聘人員?如果全部取消臨聘人員,工作會到多大的影響?調查顯示,A縣臨聘人員的總工資支出已超過全縣總稅收收,這種收支結構顯然不正常。然而,有些地方或單位一旦取消臨聘人員,估計很多工作都會停擺,那麼該如何理這個問題?

綜上所述,A縣臨聘人員工資超過全縣總稅收,引發了財政力和公平問題。需要對招聘數量、薪酬待遇和財政實力進行綜合考慮,找到合理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