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要通過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式監管和持續監管等五個方面來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這一方案的提出不僅符合國際金融監管改革的趨勢,更滿足我國金融安全和金融監管的在需求。其中,機構監管和功能監管在職能上互為補充。

從監管職能的劃分來看,金融監管可以分為機構監管和功能監管兩種方式。機構監管是以金融機構的法律地位來區分監管對象,由不同的監管當局對不同的金融機構進行監管。這是歷史上主要采用的金融監管方式,通過設置“防火墻”來避免風險傳導。然而,機構監管的監管標準難以統一,容易造監管差異和監管套利,不利于公平競爭。功能監管則是據商業行為來判斷監管邊界,以金融產品的質和金融系的基本功能來設計監管措施。相比于機構監管,功能監管的優勢在于能夠判斷金融創新產品的監管權責歸屬問題,并提高監管的公平。然而,功能監管會增加管理本,加重監管負擔,并且隨著創新產品的增加,產品邊界的界定變得越來越困難。因此,機構監管和功能監管各有優勢和局限

據201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要求,我國在“一行三會”的基礎上設立了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進一步整合了原銀監會和原保監會的職責,組建了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形了“一行兩會”的格局。2023年3月,《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對金融監管進行了系統重塑,組建了中央金融委員會,不再保留國務院金融委;設立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取代原銀保監會,推進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改革,將企業債審批發行職責從發改委劃撥給證監會;剝離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管理職能,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為主的地方金融監管制。這一改革形了“一委一行一局一會”的格局,從本上理順了機構監管和功能監管的關系。

行為監管現了“雙峰”監管的理念。國際上,行為監管的作用日益重要,現了“雙峰”監管理念,即審慎監管和行為監管并重。審慎監管類似于醫生,目標是治病救人,發現問題會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治療;行為監管則類似于警察執法,發現違法行為會立即罰并追究責任。雙峰監管的優勢在于明確了行為監管和審慎監管的職責權限劃分,避免了功能重復和監管沖突。當金融穩定目標與消費者保護目標發生沖突時,雙峰監管明確規定了以金融穩定為主。在我國,自2011年以來,“一行三會”在各自領域設立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形了一種分業制下的“雙峰”監管制。201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更加重視行為監管,這次金融工作會議進一步強調加強行為監管。央行由于不負責金融機構的微觀審慎監管,能夠更全面地著眼于整個系統和各方關系,在行為監管方面有天然的優勢。

穿式監管是通過穿外觀形式去發現金融關系的本質。穿式監管分為針對投資者和產品兩大類。對投資者的穿是在監管失效導致多層嵌套的況下,識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對產品的穿是從監管比例、投資范圍、風險計提等角度來識別最終投資標的資產是否合格。我國的穿式監管始于2015年,當時資產管理行業長期的分業監管導致了多層嵌套現象,雖然從單個領域看沒有明顯違規問題,但深探究資金來源和投向時,就會發現違反了監管要求,可能引發行業、市場的風險傳遞。為此,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首次提出了穿式監管概念。穿式監管以風險控制為核心,主要針對各類理財、投資類資金的來源、投向等環節進行全過程管控。監管部門要求穿投資者的證券賬戶,實行一戶一碼和賬戶實名制。金融機構改革后,穿式監管在一行一局一會的監管框架下進行,通過中央金融委員會發揮宏觀審慎功能,逐步規范各個金融機構的業務,并實現對資金的穿監管,更有利于確保金融安全。

持續監管保證了監管的連續。國際上,為了有效認識、監測和控制銀行業務在的風險,塞爾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了一系列關于持續銀行監管的制度安排,包括監管者有權制定和利用審慎法規的要求來控制風險,要求監管者持續進行銀行監管手段及對銀行機構的信息要求。在國,早在黨的十八大之前,銀保監會就提出了持續監管的概念。加強持續監管需要做好兩個關鍵工作:一是健全統計監測,完善統計監測系統,掌握金融機構規模、種類以及風險演進路徑和水平變化況;二是持續關注風險,及時提示和防范風險,確保監管目標的實現。持續監管的重點是確保監管在時間上的連續,對任何監管措施和行為都必須持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