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將是2023年度個稅匯算的開始日期。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公告,符合一定條件的納稅人需要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辦理個稅匯算。形包括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納稅人,以及綜合所得收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對于個稅匯算,計算公式為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為提升納稅人的獲得,稅務部門不斷優化納稅服務,推出了一系列便利化舉措。這其中包括為年收額6萬元以下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提供優先退稅服務,并拓展匯算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此外,匯算預約辦稅起始時間為2月21日,方便納稅人提前預約辦理。

對于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提供優先退稅服務。同時,對于存在困難的特殊人群也將提供個化便民服務。在匯算期間,納稅人可填報或補充扣除的稅前扣除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以及子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等。對于納稅人與其配偶或兄弟姐妹共同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需要注意避免超過規定額度或比例填報。

在近幾年的匯算中,大多數納稅人都能如實填報收和扣除信息,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然而,稅務部門也發現部分納稅人通過虛假、錯誤填報收或扣除,以達到多退稅款或繳稅款的目的。對于這一況,稅務部門將加強監管提醒,包括對錯誤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進行提示提醒。對于新增扣除或者稅收優惠的納稅人,應當一并填報相關信息、提供佐證材料。對于拒不更正或不說明況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暫停其專項附加扣除。

稅務部門提醒廣大納稅人,依法如實辦理個稅匯算,并按照法律規定切實對提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負責。對于存在虛假填報、篡改證明材料等嚴重節的,稅務部門將依法嚴肅理,并納稅收監管重點人員名單,對其申報況加強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