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將迎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個人所得稅匯算是指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居民個人需要對上一年度的綜合所得進行匯總,計算應納稅額,進行退稅或補稅的一項重要程序。納稅人需要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流程,準確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確保納稅合規,避免稅務風險。

匯算的主要

2023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3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匯算不涉及納稅人的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定不并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辦理時間和方式

2023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可以據自況,在2月21日后通過個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在中國境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無需辦理匯算的

納稅人在2023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1. 已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無需補繳的;

2. 在2023年取得綜合所得的收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

需要辦理匯算的

符合下列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

1.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2023年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

2. 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的稅前扣除

納稅人在2023年發生的稅前扣除,包括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同時,納稅人需注意避免重復申報減除,以及遵守規定的申報額度和比例。

退(補)稅辦理

納稅人申請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定審核后,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辦理退稅。為方便辦理退稅,2023年綜合所得全年收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個稅APP或網站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匯算退稅。

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匯算期結束后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的,一經發現,稅務機關將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向納稅人送達有關稅務文書,對已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通過個稅APP及網站等渠道進行電子文書送達;對未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以其他方式送達。同時,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辦理渠道

納稅人可優先通過個稅APP及網站辦理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本公告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辦理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以下辦理方式:

- 自行辦理;

- 通過任職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代為辦理;

- 委托托人(含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申報信息及資料留存

納稅人辦理匯算后,需自行留存專項附加扣除、稅收優惠材料等匯算相關資料5年。同時,存在特殊況(如權激勵)的單位,也需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報告、備案。

總的來說,納稅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準確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避免因為逾期或錯誤導致的不必要的稅務風險。稅務機關也將提供多種便捷的辦理方式,確保納稅人的權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