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宣布2023年度個稅匯算辦理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從2月21日起,需要在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的納稅人可以通過個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進行辦理。而需要在3月21日至6月30日辦理的納稅人則無需預約。年度匯算是指年度終了后,納稅人需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合并計稅,向稅務機關辦理匯算并接清應退或應補稅款。計算公式為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需要辦理匯算的人包括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人,以及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人。而不需要辦理匯算的人包括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人,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人,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人,以及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人。在匯算期間,納稅人可以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符合條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

今年匯算在持續優化納稅服務的基礎上,稅務部門又新推出了一系列便利化舉措。對年收額6萬元以下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在之前年度提供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簡易申報快速辦理服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提供優先退稅服務,不斷提升納稅人的獲得。同時,進一步拓展匯算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為納稅人提供更好的申報驗。稅務部門提醒廣大納稅人依法如實辦理個稅匯算,并按照法律規定切實對提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