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最近發布了《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其中明確了2023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據這一公告,稅務部門也推出了預約辦理服務,以滿足納稅人的需求。在3月1日至3月20日這一匯算初期,納稅人可以在2月21日后通過個稅APP預約這段時間的任意一天進行匯算辦理。而在3月21日至6月30日,則是無需預約,納稅人可以隨時辦理。那麼,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呢?據公告,符合下列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匯算:首先,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其次,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另外,如果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2023年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也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而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包括:首先,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其次,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第三,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最后,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以上是關于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解讀。來源:青島新聞網教育綜合,整理自國家稅務總局、人民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