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1塊錢買了一輛進口奔馳車,卻違約了”的消息在各個平臺上熱議。來自湖南長沙的張先生以1元起拍價購買了一輛市場價值約12萬元的進口二手奔馳車。然而,拍賣公司以價格未達到委托人的心理預期為由,要求張先生取消拍賣,并只支付拍賣價格的5%,即5分。對此,許多網友開始質疑起拍價的合理,以及如果拍賣價格與預期不符是否可以取消拍賣。同時,消費者對于以低價購買昂貴商品后能否獲得信心也開始產生疑慮。

據報道,張先生是一位經常在網上購的消費者,他于10月18日在阿里拍賣平臺以1元起拍價購買了一輛11年車齡、行駛里程6.8萬公里的進口奔馳車。拍賣公司估價該車價值為12.5萬元。然而,拍完車后不久,張先生接到了拍賣公司武漢新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電話,對方表示出現了問題,要求取消拍賣,并支付價的5%作為補償,即5分。對此,張先生無法接這個補償方案,希對方履行合同。他表示將咨詢律師,必要時使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拍賣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接采訪時表示,拍賣行為存在違約行為,因為車主認為價格無法接,違反了合同規定。拍賣師解釋稱:“拍賣價格是拍賣價的5%,最低賠償額為300元。”拍賣公司表示,他們設定的起拍價與客戶的心理價位不符,因此要求取消拍賣。

針對此事,記者聯系了拍賣公司武漢新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位接線員表示,他們已經與客戶達初步協議,并將在下周做出公開回應。至于的協議和能否以起拍價買走奔馳車,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還不便對外公布。記者還咨詢了易平臺“阿里拍賣”,一位作員表示,該事件已有專人跟進,雙方仍在協商中,平臺將按照要求和規定監督糾紛解決,以維護協議的神。

實際上,以1元起拍價拍賣豪車并不罕見。記者在武漢新車公司的拍賣頁面看到,許多車輛都以低價拍賣,如2011年注冊的寶馬2系起拍價僅為8元,2015年注冊的奔馳GLA起拍價僅為9元。這些低起拍價的車輛仍然在拍賣頁面上列出。針對這些低價拍賣信息的真實,記者聯系了相關工作人員,對方表示為了吸引競拍者,拍賣公司常常采用無最低價、無最高價的競價方式,最終價取決于競拍者和客戶是否愿意易。

在此背景下,許多拍賣平臺上的拍賣機構表示,設定起拍價是賣家的權利,平臺不會干涉。起拍價通常設定為1元或10元,主要是為了吸引更多人參與拍賣。雖然很有人以起價購買車輛,但如果確實以1元的價格購買,賣家應當履行合同。許多拍賣公司表示,如果他們以1元了這輛車,他們會將車給買家。然而,也有一些拍賣公司在公開拍賣信息中承諾,即使售價僅為1元,也能完拍賣。對此,法律法規雖沒有明確規定,但其他文件對最低投標價有很多要求和解釋。

然而,一些專家認為,雖然拍賣公司設定起拍價是賣家的權利,但故意設定嚴重偏離市場價格或遠低于客戶心理價位的價格,往往會擾正常易順序,影響市場的正常運轉和競爭。在長遠來看,這種行為不利于拍賣行業的發展。

據我國《拍賣法》第31條的規定,委托人應當在拍賣結束后將拍賣品移給買人,拍賣師不能因為價格問題而拒絕執行合同,必須按照合同要求進行易。如果競買人拒絕履行責任,拍賣人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因此,本次糾紛中拍賣人的違約行為是不當的。如果拍賣功后,客戶取消拍賣,建議競買人及時保存相關證據,向拍賣平臺投訴并爭取平臺介。如果協商不,可以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或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